文:文創講壇
圖:文產基金網站
展演專項二期推出申請
為塑造澳門文化展演品牌,鼓勵企業對外拓展市場,提升文化品牌的影響力和知名度,文化產業基金於2019年3月25日推出第一期“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在22個資助申請中,擇優選出10個名額,項目分別前往北上廣深及海外演出。為持續促進文化展演項目產業化,第二期“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於今年7月20日開始推出申請,至9月18日截止,文產基金在8月4日下午與業界舉行線上直播講解會。
專項優化 x 服務內容
本期計劃資助名額10個(擇優選拔),資助額度為項目總支出的90%,上限為80萬澳門元,項目執行期由第一期的12個月增至18個月。對象為以音樂、舞蹈、戲劇、戲曲及魔術等舞台表演為業務範疇的本地文創企業,主要支持其將已完成創作的展演作品推往外地演出,項目內容需包括:在澳門以外城市舉行3場或以上公開商演,每場演出不少於60分鐘,演出須位於可出售門票座位數目100人或以上的公開表演場地,基金代表强調申請企業需留意當地防控措施對上座率上限要求。申請企業須提交詳細的演出計劃、宣傳計劃及企業與展演承接方簽署的意向協議。
資助款項 x 應用範圍
資助款項的應用範圍包括:創作、表演及技術的人員費用(但不包括股東的相關人員支出)及展演場地租金;佈景、道具、服裝、燈光、音響等設備及裝卸舞台費用;推廣及宣傳費用;演職員交通費用(經濟客位);衍生周邊產品費用;物流費用及核數師/會計師費用。基金以實報實銷形式對企業作出資助,資助款項須以封閉式專用帳戶管理,並經核數公司審核帳目,以確保公帑的有效運用。
專項鼓勵業界商業轉型
基金代表介紹時表示,計劃鼓勵受資助企業跨領域合作申請項目。評審方面,注重創作上突顯澳門元素,團隊以澳門人為主參與表演、運營;同時要求企業參與制定展演項目的宣傳行銷、衍生品設計等環節,促進企業進一步了解當地市場需求。另一方面,受批准的項目完成製作後需提交進度報告及財務報告,並於項目完結時提交總結報告及核數報告,讓部門更好評估及監督項目進度,協助達至預期目的。
線上提問 x 申請資格 x 創作內容
有企業就申請資格方面提問,指如申請主體能否由社團擔任(已在財政局登記開業)?基金代表指申請對象必須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設立的商業企業主(如自然人,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如法人,則該法人50%以上的資本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擁有),故社團不符資格,同時2019年“文化展演–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的受資助企業須完成資助項目後才能提出申請。創作內容方面,有企業指購買了海外劇目版權,重新由澳門團隊演繹製作,是否可視為澳門作品?基金代表提醒企業於申請時,須依法享有項目的知識產權,並考慮劇目內容及呈現上是否足夠帶出澳門文化元素,這也是評審指標之一。
線上提問 x 申請文件 x 場地規格
提交協議文件方面,有企業表示如合同文件為外文撰寫是否能作為申請資料?基金代表指除計劃申請表、計劃書、財務報表等需為澳門官方語言(中文/葡文)撰寫,其他附加資料可以為其他外文顯示。演出售票方面,有企業指劇場因應疫情防控,實施限流,只開放5成甚至更少的座位售賣,能否以增加場次數來满足要求座位數要求?對此,基金代表表示因應疫情影響,是次計劃資助上限為預算總支出的90%,希望減輕企業成本壓力,故在經濟效益的考量下,演出場地需符合出售門票座位不少於100個的規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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