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可以是個藝術館

文: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
助理教授于國華

正在澳門多處熱烈展開的「藝文薈澳」,令人一新耳目。澳門每年都有眾多藝文活動,但如此規模的串連合作、集體行銷,創造前所未有的聲勢,展現了澳門發展藝文城市的潛力。

由文化局、旅遊局合作推動的「藝文薈澳」,長達半年時間,主體是文化局各場館的文藝展演,大型旅遊企業的藝文呈現,以及多國領事館共襄盛舉,配合展示各國藝術風貌。可以想見,隨著假期來臨,蜂湧而至的觀光客,除了既有景點和娛樂活動,得以在城市不同角落,自然地沈浸在藝術氛圍中。

上個世紀末以來,藝術和社會的關係有著明顯轉變,美術館的「無牆化」,讓藝術進入城鄉空間。美國費城(Philadelphia)領先全球,1959年實施「百分比藝術計劃」,規定公共建設必須投入等同於工程造價百分之一的經費,用於藝術品設置;這樣的政策很快引起效法,例如臺灣也在1990年代立法,強制要求公有的公共建設必須設置藝術品。

另一方面,更多藝術活動在社區發生,例如分散街頭的藝術展演、藝術家帶領的社區創作等。1970年代,美國西雅圖市飛夢(Fremont)社區,藝術家和民眾共同執行的藝術創作,啟發無數城市與社區,接續以各種藝術計畫凝聚社區意識、彰顯社區特色。在日本,初識啼聲的策展人北川富朗,在東京都的立川市重建計畫中,融入一百多件藝術作品,讓藝術與城市空間融合,創造立川市獨特魅力。北川富朗因為立川藝術計畫的成功,應邀參與新潟地區的偏鄉發展行動,有了如今的「越後妻有大地藝術祭」,以及後來將藝術品散布在到群島間的「瀨戶內國際藝術祭」。日本橫濱市的都市更新,保存大量歷史建築,許多成為藝文空間;横濱市有一座市立美術館,但對歷來的都市計畫推動者而言,整個橫濱市就是一座大型藝術館。

走出「為藝術而藝術」的藩籬,藝術家的公民身份得到彰顯機會,他們善用創意與美感,「介入」群眾生活場域、引導思考與辯論,用藝術行動表達意見。晚近藝術評論家更同意,邀請民眾共同創作的藝術型式,目的不在作品,而在過程中彼此交換美感態度與人生經驗的關係建立。法國策展人布希歐(Nicolas Bourriaud)因而提出「關係美學」,解釋這種不為作品本身而進行的藝術行動。

從藝術發展與城市建設角度觀察,「藝文薈澳」都是一個有意義的啟動,它讓更多市民與觀光客自然融入藝文之中。

澳門每年舉辦眾多藝文活動,更有大量經常展示的藝術作品,分布在大型酒店和度假村;例如新八佰伴百貨公司展示眾多畫作,民眾可以站在法國藝術家羅丹(Auguste Rodin)雕塑作品「沈思者」面前,親近欣賞精美的細節。但習慣成自然,市民與來去匆匆的觀光客,往往忽略了這樣高密度的藝術展演。「藝文薈澳」以大型藝術盛會的行銷模式,有助於提醒市民及觀光客,不能錯過澳門豐富的藝文資源與內涵。

澳門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梁慶庭,曾在不同場合提到「澳門是一個主題公園」的構想。這個主題公園,是否可以,同時是一座涵蓋全澳門的藝術館?答案是肯定的。可以預見,有了第一屆「藝文薈澳」經驗,未來除了規模可能更大,應該還會朝向兩個方向發展;第一,藝術活動更加貼近、進入社區,邀請民眾參與創作;第二,藝術家與設計師積極參與城市美化與建設行動,讓更多商號、公共空間、建築和街道,都成為具有美感的景觀。

想像「澳門是一座藝術館」,除了政府積極營造藝術環境與美感生活空間,未來的「藝文薈澳」盛會,也可以為市民創造更多參與機會,例如共同創作、藝術導覽、體驗欣賞課程等。當更多澳門市民融入其中,認同藝術在生活中的重要,將會形成一股需求的力量,醞釀整個城市濃厚的藝術氣息。

(照片由胡亭羽、Johnny Wong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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