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名稱露出到成長的陪伴─ 台灣舞台劇的民間贊助參與

文、圖:上海台雨文化發展中心藝術總監
紐約大學表演學藝術碩士
李立亨

表演藝術團隊的收入來源,主要分成三塊:政府補助,票房收入,贊助或商業收入。

早期,台灣舞台劇的演出收入,幾乎完全依靠票房。這使得參與表演演出製作者,根本沒有辦法得到跟他們付出相對應的收入。幸好,台灣的藝文團隊補助機制,在運行超過四分之一個世紀之後,制度相對公平可信。

這些補助跟票房收入,某種程度上面,可以讓團隊雖然賺不了大錢,但至少還可以維持運營。然而,即使得到政府部分補助跟全滿的票房,也很難讓團隊支付參加製作演出者,足以維持生計的收入。這也讓許多家長對於讓子弟從事劇場工作,態度多所保留。

團隊經營者很早就開始思考,如何爭取民間的贊助。團隊尋找民間贊助的初期管道,是透過人脈的連接,或者尋找死忠觀眾的個人捐款。當企業或組織的捐款進來之後,團隊能夠提出的回饋方式,通常是在宣傳品上面給予名稱的露出。

慢慢的,台灣表演團隊在尋找民間贊助的努力上面,發展出相當有創意的方式。一方面增加觀眾,一方面也跟企業攜手成長:

  1. 包票演出:由企業買斷某場次演出,或者大量購買票券。演出前邀請團隊到企業進行導賞,演出後讓觀眾跟演出者進行互動。有些企業,還會透過冠名的方式來贊助。
  2. 藝術獎項:透過獎項的遴選跟揭曉,給予年度最佳團隊或個人,高額獎金。同時,也透過宣傳與展覽,讓企業員工跟大眾親近藝文。
  3. 藝企合作:藝術與企業合作進行資源交換的策劃執行,這個最早起源於英國的作法,需要團隊跟企業彼此有深度的認識,然後讓企業提供實物或專業,來幫助團隊。*
  4. 活動設計:針對個人或企業贊助者,設計專屬活動、講座、或參訪。讓贊助方可以面對面的接觸藝文,體驗表演藝術帶來的美好。
  5. 延伸商品:針對表演團隊跟演出,設計出創意商品來進行銷售。同時,也接受企業贊助,設計專屬的文創商品,去提昇企業跟團隊形象。

*台灣藝術與企業合作平台:http://www.anb.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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