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有話要說到我要活下去 ─ 台灣舞台劇發展的前世今生

圖、文:上海台雨文化發展中心藝術總監
美國紐約大學
(NYU)表演學研究所藝術碩士
李立亨

英文theatre,是西方現代劇場的演出形式。大陸用「話劇」,台灣則用「舞台劇」或「現代戲劇」來稱呼。

研究者普遍認為,戲劇學者吳靜吉和演員金士傑等人,於1978年成立的「蘭陵劇坊」,是台灣現代戲劇發展的重要推手。

文學家蔣勳在看完蘭陵用現代劇場手法改編傳統戲曲而成的《荷珠新配》之後表示:「沉悶了三十年的劇運,終於讓人又呼吸到了新鮮的空氣。」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慨?這實在是因為當時文化界人士,普遍有「我有話要說」的迫切感。

接下來的十幾年,這些大部分是非表演科系畢業的年輕人,透過戲劇這門綜和藝術,不斷在內容上面挑戰政治和性別等禁忌話題,在街頭等非劇場空間開發形式與空間的新可能。

進入二十一世紀的台灣舞台劇演出類型,陸續出現了兒童劇(如紙風車和如果兒童劇團),偶劇(如無獨有偶劇場),現代劇場手段編導演出的戲曲(以當代傳奇劇場為代表),戲劇和武術與擊鼓融合的優劇場,和果陀劇場所打造的音樂劇等。

台灣舞台劇跟其他華文戲劇有個極大的差別點是,文學性解讀與呈現,並非絕對主流。強調肢體、跨界、影像或意象混和的演出,年年都有新作問世。

當台灣北中南三大劇場陸續開幕,越來越多藝術節出現之後,台灣觀眾的選擇大大的增加。怎樣在世界級演藝團隊,明星演唱會,乃至於電影等,文化娛樂選項當中,爭取觀眾把有限時間跟金錢投入欣賞在地作品,變成創作者和經營者天天都要面對的嚴峻問題。

僅僅從「我有話要說」出發的作品,只能吸引到對這個主題跟創作者有興趣的觀眾。劇團的經營與整體生態的成長,既要求「我得活下去」的製作與行政支援,也挑戰創作能量跟品味的續航力。

我有話要說,往往是創作的第一步。這和我要活下去才擠出來的話,兩者大相逕庭。

台灣沒有政府全額資助的舞台劇演出團隊,創作者在演出票房,申請政府補助,尋求企業贊助的三方力量支撐之下,憑著創作信念與堅持,讓自己得以嘗試把這個「話」說好說滿。

下回,我們就來談談台灣政府補助機制的發展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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