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產業需政府率先作榜樣

訪、圖:澳門佳作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兼創作總監林子恩

澳門佳作有限公司過去幾年全力打造的梳打熊貓品牌,7月時更在金沙城中心設立“澳門佳作pop-up期限店”,林子恩介紹道,是次以較低的價格租下暫時閒置的鋪位,但當談及是否支持年青人在娛樂場企業中的設立文創店,他認為,顯然,現階段若單純考慮人流量,娛樂場、大三巴等景點當數前列;但開店需要結合成本,如果預算允許還是可以的;儘管如此,幾十萬的租金開支對於文創人士還是有一定的負擔。

「我們需要政府帶領率先樹立支持文創的榜樣」,完善政府採購法,加強採購創意服務的法則;他舉例道,在招標某一產品時,政府通常會先要求產品設計稿,這通常是一項產品中最昂貴最有價值的部分,但似乎也是現時最容易被忽略考慮的部分。他提及在加拿大註冊平面設計師協會(RGD)就職,該協會要求任何設計師都不可接手免費的投標生意,否則驅逐協會會籍,這是保護設計師非常良好的做法。如此一來,政府應當擔當的職責便是帶頭作用,如何購買創意工業以及如何引導其他機構為之。坦言如今尚有機會補救,現時各娛樂場都提供澳門中小企採購對接機會,建議在娛樂場牌照續期中應添加發展文創等的非博彩元素條款,這是對於社會文創人士和娛樂場的雙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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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文化產業委員會委員的林子恩,對於澳門發展文創產業抱有樂觀態度,表示文創產業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項創舉,正如蹣跚學步的嬰兒一般,在摸索和探討中不斷進步。當今,澳門整體氣氛、社會認知,關注程度大大提高,不能否認,這是屬於政府推導作用。至於出現對文創職責部門的各種聲音,他看見可採納的都正在一一落實,可見社會的關注已然形成了力量。文創產業不僅是特區政策,更是國家所提出的「雙創」政策,大家皆意識到沒有創意便沒有品牌,產業難以有好的未來。

但是身為文化產業基金申請者,他表示:「文產基金要求我們遞交的文件太繁覆了,甚至矯枉過正」。某個企業、機構項目資料得到投資者認同,那就賦予他們更多的空間發展,而不是讓諸多的繁文縟節增加成本,更何況,這僅僅是借貸,日後需要還款,「我們正在用自己的錢做著非牟利的工作」。

林子恩對年輕人寄予很大的厚望,希望他們能夠腳踏實地學習、工作,他說道:「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會建議他們不要一股腦地急於創業,而是首先實習」,隨後他解釋道,鼓勵實習,是希望他們能夠在邁入社會時首先接觸市場、了解社會,是他們的雇主「掏腰包」讓他們有機會去失敗、去歷練,這對將來的創業之路十分有幫助。何況,如今許多年輕人執意創業,但失敗者居多,公司也流失了這些人才,這是極度勞民傷財的事。他強調,創業這百死一生、千死一生的行業,即使是他本人,也是在打磨了多年後才有膽量做的。

他建議道,「年輕人不妨加強區域合作,不能窩在澳門看世界;若不是創業者,而是某個項目的負責人,那麼更需要多見識、多參與、多接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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