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中的產學研政及其融合之路

王乃考

廈門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研究中心副主任

文化創意產業中的產學研政及其融合之路

文化創意產業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也將同宗教、教育、大眾傳媒等文化生產機構一樣成為文化生產的重要力量。於是,鑒於文化創意產業的特殊歷史地位與角色,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既不能完全等待政府撥款,也不能完全等待市場孵化;文化創意產業需要產、學、研、政多方合力、融合發展。

文化創意產業在好玩、好看、好聽之中傳承、發展和創新文化,於是政府為了建構符合主流意識形態的文化生產、流通與消費,就必須把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事業結合起來,統籌考慮。具體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建設與發展好文化事業,諸如教育、宗教、圖書館、博物館、演藝館、大眾傳媒機構等。第二、以文化事業為原點,示範性地規劃、開發文化創意產業鏈,提升主流文化意識形態的影響力,諸如特色教育體驗游、宗教文化體驗游、博物館文化創意產品經營、特色影視劇的開發與經營等;第三、依據政府文化創意產業規劃,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文化創意產業,比如建設與完善文化創意產業孵化、扶持基金,搞好文化創意產業青年骨幹人才培訓等。

人是文化生產資料中的核心要素,發展本地文化創意產業就必須重視培養本地文創人才。如何讓“文創之學”成為合力呢?第一、發展好本地文化創意產業管理、音樂、美術、設計、文學、歷史等相關高等教育,培養更多高層次的專門人才;第二、文化即生活,文化創意有時在民間,因此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也必須重視民間藝人的培育與扶持;第三、本地優秀文化必須從小滋養本地兒童與青少年,可以讓本地特色文化、本地文化遺產進課堂,把文化傳承與創意從娃娃抓起。

文化創意產業是有方向性的,主流文化群體不去引導它、壯大它,他就可能被非主流文化搶去了,有走向庸俗化的危險,進而讓本地文化沙漠化、污濁化,讓其它國家或地區瞧不起,丟失本國、本地區文化軟實力建構的陣地。所以,把握和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方向,必須要有先進的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機構。為保證文化創意產業研究方向的公平性,可以產、政、學等多方力量資助、創辦與管理,做好本地文化創意產業的方向性研究、評價性研究、實操性的實驗性研究等。

文化創意產業與文化事業的重要區別是其市場化和盈利性。文化創意產業必須做好對本地文化事業的延伸性作用,但又必須讓從事該領域的企業有利可圖、有機可商。傳統社會中的文化發展,一般是按照文化事業來的,文化如何成為有利可圖、有機可商的文化創意產業,是一門學問,以後再和大家慢慢探討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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